專利權評價報告
時間:2016/10/17 10:37:05 【字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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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利權評價報告是國家知識產權局根據專利權人或者利害關系人的請求,對相關實用新型或者外觀設計專利進行檢索,并就該專利是否符合專利法及其實施細則規定的授權條件進行分析和評價,作出專利權評價報告,是一種官方出具的較權威專利質量評價。
專利權評價報告不是行政決定,是一種證據形式或證明文件,是人民法院或者管理專利工作的部門審理、處理專利侵權糾紛的證據,主要用于人民法院或者管理專利工作的部門確定是否需要中止相關程序。一般在專利侵權糾紛涉及“程序中止”事務時,需要提交專利權評價報告。
由于實用新型和外觀設計專利申請在審查時僅通過初步審查程序即可授權。因此,取得專利證書的實用新型或者外觀設計專利并不表示其專利權狀態穩定,國家知識產權局應專利權人或者相關利害關系人的請求,進一步做出專利權評價報告相當于是對實用新型或外觀設計專利所進行的涉及新穎性、創造性等是否符合專利法要求的再次審查。
一、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專利法》第六十一條第二款規定,專利侵權糾紛涉及實用新型專利或者外觀設計專利的,人民法院或者管理專利工作的部門可以要求專利權人或者利害關系人出具由國務院專利行政部門對相關實用新型或者外觀設計進行檢索、分析和評價后作出的專利權評價報告,作為審理、處理專利侵權糾紛的證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專利法實施細則》第五十六條第一款規定,授予實用新型或者外觀設計專利權的決定公告后,專利法第六十條規定的專利權人或者利害關系人可以請求國務院專利行政部門作出專利權評價報告。第五十七條規定,國務院專利行政部門應當自收到專利權評價報告請求書后2個月內作出專利權評價報告。
二、專利權評價報告請求的客體
已經授權公告的實用新型專利或者外觀設計專利,包括已經終止或者放棄的實用新型專利或者外觀設計專利。
三、請求人資格
專利權人或者是有權根據專利法第六十條規定就專利侵權糾紛向人民法院起訴或者請求管理專利工作的部門處理的人,例如專利實施獨占許可合同的被許可人和由專利權人授予起訴權的專利實施普通許可合同的被許可人。
四、請求作出專利權評價報告時應提交的文件:
1、專利權評價報告請求書,使用國家知識產權局規定的表格。每一件請求限一件實用新型或外觀設計專利。
2、相關文件,如專利實施獨占許可合同或其復印件、專利實施普通許可合同或其復印件、專利權人授予起訴權的證明文件。
3、委托書
4、請求人身份證明文件等
五、費用(官費)
請求人自提出專利權評價報告請求之日起1個月內未繳納或者未繳足請求費2400元的,專利權評價報告視為未提出。
六、辦理流程
提出請求—受理和形式審查—作出專利權評價報告的—下發專利權評價報告
發布時間:2016/10/17 10:37:05[ 打印本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