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經過兩篇對《規劃》的解讀后,大家應已了解《規劃》對廣東省未來知識產權方向的指導以及應達成的指標,抽象的方向將細化成具體的項目或工程,本文便為大家介紹《規劃》中對具體項目工程的指導意見。
《規劃》中列出了九個廣東省重點工程:
(1)知識產權保護工程
加強知識產權司法、執法,建立知識產權快速維權中心,完善信用體系建設;
(2)知識產權增質提量工程
細化了獎勵政策、將企業專利申請、代理、維持、商標注冊和版權登記等知識產權費用視同為研發費用,納入加計扣除政策范圍;
(3)知識產權運用促進工程
建設知識產權運營平臺、推動金融創新及在珠三角地區推動全國專利保險試點、推進產業專利導航;
(4)知識產權強企工程
推進知識產權貫標、專利布局,強化重點企業知識產權保護;
(5)“互聯網+知識產權”工程
搭建知識產權大數據應用平臺、建設廣東商標信息數據庫和版權登記數據庫促進知識產權信息利用、提升知識產權綜合服務能力、在中新知識城、中國(廣東)自由貿易試驗區、中德金屬生態城等建設知識產權服務業集聚區;
(6)知識產權海外維權工程
完善風險預警機制、建立海外知識產權爭端處理機制;
(7)知識產權人才培育工程
推進知識產權培訓基地建設、各市建立1-2家知識產權培訓機構、加大企業知識產權人才培養;
(8)商標品牌戰略工程
培育商標品牌、培育一批高知名度的涉農商標品牌、提升地區品牌優勢,在珠三角高新技術產業、高端制造業、現代服務業和新興產業企業推進商標品牌密集化工程、發揮商標公共服務平臺作用;
(9)版權興業工程
完善版權服務平臺建設、構建版權指數體系、展創建“國家版權示范城市(單位或園區)”活動。
《規劃》對重點工程做出的規劃十分細致,本文只做一個簡單概述,具體詳細內容還需查看原政策文件。
(作者:陳一兆 校對:梁婉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