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研究對象:外觀設計專利
外觀設計是指對產品的形狀、圖案或者其結合以及色彩與形狀、圖案的結合所作出的富有美感并適于工業應用的新設計。本期將檢索以2019年為裁判年份的外觀設計專利侵權糾紛案件進行研究。尤其,選取3件案例進行重點研究分析。旨在為中小企業在專利保護方面提供一定的啟示。
2、訴訟態勢:外觀設計專利權侵權糾紛案件發生地主要集中在電子商務發達地區。
以外觀設計、專利權、侵權、裁判年份:2019為關鍵詞在無訟數據庫檢索,截止檢索日:2019年7月16日,共獲得812條數據。如圖1所示,外觀設計的專利權侵權糾紛案件發生地主要集中在電子商務發達的地區。其中,30%的案件發生在排在第一位的浙江省,而廣東省以占18%的案件量排在第二位。本省作為第二大案件發生地,屬于外觀設計專利權侵權糾紛案件發生的高頻地區,而中小企業相對資源匱乏的情況下,建議其提高專利保護意識和提前做好風險排查。
圖1案件發生地分布
數據來源:無訟、華學知識產權
3、oppo VS 深圳市大疆實業:oppo請求100萬元的賠償金額,一審法院僅判10萬元。
2018年,oppo訴深圳市大疆實業有限公司侵犯其外觀設計專利權,涉案專利為ZL201630590780.X。涉案專利是用作手機、平板電腦等終端的后殼,被訴產品是一款手機。其中該案件的焦點問題3中的賠償數額問題,由于oppo提供的證據并不能支撐其請求的賠償金額要求,也無專利權實施許可使用費可供參照等原因;一審法院酌情確定被告賠償10萬元,與oppo請求的數額相差10倍。
4、三只松鼠 VS深圳星科誠:法院采納深圳星科誠抗辯理由,判其無需給予三只松鼠相關賠償。
2018年,三只松鼠就深圳星科誠在其網店銷售侵害其專利權的產品提起起訴,在審理過程中,一審法院接受了深圳星科誠的抗辯理由--被訴產品具有明確的合法來源,因此,深圳星科誠無需承擔相關賠償。該案件中三只松鼠其未能勝訴的原因在于事前調查和證據采集不足,例如:未提供三只松鼠在玩具產品上的市場占有率或者品牌輻射力,與堅果產品上的市場占有率或品牌輻射力在同期對比上相同或者接近的證明。
5、戴森VS寧波小恐龍電器:戴森積極進行跨國維權,就該專利權寧波小恐龍電器僅為其中之一被訴對象。
經過進一步調查,我們發現戴森技術公司近年積極進行跨國維權,就該外觀設計的專利權已起訴多家中國本土企業。期間,部分被起訴的本土企業或行內其他本土企業就該專利權紛紛提出無效,而大多數企業的無效證據是技術原始國日本的相關文獻,但是由于證據不足,這些無效均沒有成功。而戴森與寧波小恐龍電器的專利權糾紛中,可以發現戴森公司在維權過程中,戴森公司極可能以其他侵權對象的高管與被告的關系為線索進行了進步一調查,從而發現被告的侵權行為。
6、小結
從上述案例中我們可以發現侵害外觀設計專利權糾紛案件審理必須的一個步驟就是判斷,被訴產品是否落入涉案專利權的保護范圍,而其法律依據是《專利法》第五十九條第二款以及《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侵犯專利權糾紛案件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八條至第十一條規定,中小企業的產品開發和產品上市前可以以上述法律為依據進行預判。
從上述案例中我們還可以發現企業在維權過程中,應當注意證據來源的合法性,且在確定侵權對象時可以基于某一條線索進行發散性調查是否還有其他侵權對象。